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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地段应实行商品化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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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筑地段是城市土地的最主要部分,是一种劳动产品,在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下,它具有商品性,有价值。因此,城市建设用地应当实行商品化经营。建设用地要实行商品化经营,就需要有经营的场所,这就要求开拓地产市场。地产是指土地(含建筑地段)的经济形态,即土地(含建筑地段)的产籍、产权。
作者 陈秀华
出处 《经济研究》 1985年第9期62-64,70,共4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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