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黑龙江垦区目前经营的组织形式有六个层次,自上而下为总局、管理局、农场、分场、生产队、承包机组与家庭农场。作为全民所有制的农业企业,每一级都有向国家上缴利润的义务和责任。但是,每年上缴多少利润?计划利润指标定多少合适?随着垦区经济管理体制和劳动报酬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入,越来越成了突出的问题。无论是采取“浮动工资、超利分成”的企业,还是“包干上交、有限奖赔”的企业,或是“盈亏包干、全奖全赔”的企业,利润指标高与低,都与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有关,牵动着每个人的心。职工家庭农场,实行“上缴国家后,剩余都归已”的分配方法,指标的确定,就不仅影响着他们的生活消费,
出处
《学习与探索》
1984年第6期96-101,共6页
Study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