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有些同志对我国诗坛上新出现的一批象征派诗歌(也有人称为朦胧诗)在理论上加以总结,提出表现“自我”是“新的美学原则”,主张作家艺术家“不屑于表现自我感情世界以外的丰功伟绩”,“不是直接去赞美生活,而是追求生活溶解在心灵中的秘密”,集中表现“个人的感情,个人的悲欢,个人的心灵世界”,或者说,“提倡个性、提倡自我意识,提倡自我表现,提倡个人主义”也是应该肯定的,因为“‘我’具有至高无上的独立价值”,而“文艺作品对人的存在与价值的态度,也决定了该文学流派的价值。”这些观点都是很值得商榷的。
出处
《学习与探索》
1984年第3期105-109,共5页
Study &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