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关于惩办和防范经济犯罪的刍议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严重经济犯罪是对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利益危害严重的犯罪,必须予以杜绝或减少到最小限度。为达此目的,最重要的是采取惩办和防范两手。严重经济犯罪是一种贪利的犯罪,只有运用法律武器严予惩处,使犯罪分子在政治上受到打击,在经济上得不到半点便宜,才能使那些利欲熏心的人不敢以身试法;同时还必须铲除滋长经济犯罪的土壤和温床,堵塞经济管理的漏洞,克服有关领导上的失职行为和官僚主义。实践证明。
作者 李济铃
出处 《法学》 1984年第2期31-34,共4页 Law Science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41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