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是我国民事继承中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内容可以概括为:从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上看,谁尽的义务多,谁继承的财产也应相对的多;谁尽的义务少,谁继承的财产也应相对的少;谁应尽义务而不尽义务,谁就丧失继承权。从非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上看,非法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一定义务,也应继承适当的财产。从继承的标的上看,在继承死亡者权利的同时,也应继承死亡者的义务。
出处
《政法论坛》
1984年第4期68-71,共4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