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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强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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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党中央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指导思想。我国宪法把它具体规定在序言、总纲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部分,把它规定为建设社会主义的一项根本任务。邓小平同志在中共十二大开幕词中,又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看作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作者 黄方敬
出处 《政法论坛》 1984年第2期40-45,共6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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