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认识中有科学认识和价值认识之分。 科学认识,是主体以反映客体本身为目标,从客体本身反映客体,这种认识要求正确地把握客体及规律,要努力排除主观因素的干扰,不要附加任何外来成份。科学认识的结果有正确的和错误之分。不管是正确的或是错误的,都没有阶级性。 价值认识是主体把自身需要作为标准,是从主体需要,来认识客体,来根据科学认识揭示的客体属性及规律对其作出价值评价。它是以主体需要为出发点的,依赖于主观因素。在阶级社会中,同一客体对利益根本不同的阶级有着不同的价值。因此价值认识完全以阶级利益和意志为转移。
出处
《社会科学》
1984年第9期36-36,共1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