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上一世纪六十年代以前,人类对家庭发展的历史还不能作出科学的解释,更谈不上预测家庭发展的未来。“家庭史的研究是从1861年,即巴霍芬的《母权论》出版的那一年开始的。”(《马恩选集》第4卷第5页)巴霍芬认为,人类最初有个群婚杂交阶段,母系氏族先于父系氏族存在过。摩尔根对美洲印第安人的易洛魁部落的生活进行了长期研究,于1877年写成了著名的《古代社会》一书。他证明,氏族是原始公社制度的基本细胞,由母权制氏族到父权制氏族的发展,在人类社会具有普遍的意义;家庭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是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出现的。
出处
《道德与文明》
1984年第4期23-24,共2页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