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社会,自从有了科学技术,就有了科学技术的道德,但作为一种道德规范明确提出来,是在15世纪以后的事,即近代自然科学产生之后逐渐成熟起来的。在现代社会中,对科技工作已有了许多道德上的明文规定。1949年,国际学会联合会曾通过了一个“科学家宪章”,对科学家的义务作了六条规定,基本上都是些道德要求。现代世界各国中,差不多都有自己的具体的科学道德规范。我国科技工作者,自古以来就很讲究科学道德,有着自己传统的科学道德。古代伟大科学家张衡要求自己身体力行:不以高官厚禄为荣,但以无德无才为耻。
出处
《道德与文明》
1984年第3期28-30,共3页
Morality and Civi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