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秦时代南方的巴、虎方和荆楚,三者间相互关系及其在国名族称上是否有相通之处,过去文献多付诸阙如,颇难稽考其详。朱俊明同志在《古荆为巴说》中认为,荆楚不同族,荆应当是虎即虎方,而虎方是巴,故荆应为巴。这个问题的提出,作为一种探索无疑有益,然而于殷周问史迹却未必能够相合。殷周之际的巴、虎方和荆楚,固属“小国寡民”,作用和影响或不至于很大,但其间的关系却涉及到先秦史上的一些基本问题,因而有必要对之进行讨论。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1984年第5期70-76,共7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