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位刚刚走上律师工作岗位的青年朋友问我:“从你的实践经验看,律师要做好辩护工作,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我回答他说:“最重要的,就是要敢于依法据理力争。第一要依法,第二要据理,第三要敢争”。我从一九五七年到一九六六年从事专职和兼职律师工作,经手过成百件刑事案件。“文革”以后,由于工作变动,直接经手的案件不多,有时听过别的律师的辩护。从我的亲身体验来说,一个律师要做到上面所说的三点,并不是很容易的。拿“依法辩护”来说,这应该说是对一个人民律师的起码要求,是不难做到的吧!但是,实际情况并不尽然。
出处
《法学》
1984年第8期40-42,共3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