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危害公共安全罪虽然也造成公私财产的损失和公民人身权利的损害,但它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是不同的。危害公共安全罪比其他一般刑事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它是一般刑事犯罪中危险性最大的一类犯罪。因为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正常的生活、生产、工作的安全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而不是特定的人或者个别人的人身或财产的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罪,就是故意或过失地实施危害或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是本罪的一个本质特征,是区别危害公共安全罪同其他刑事犯罪的根本依据。
出处
《法学》
1984年第6期52-53,共2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