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力培养使用人才,是发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迫切需要。但有些人才却往往因被视作“骄做”而得不到及时的培养和恰当的使用,因此,我们应当划清骄傲问题上的几种界限。 在骄傲问题上有许多模糊不清的认识,其主要表现是: 第一、把自豪和骄傲混为一谈。 “骄傲”一词有贬意自满的意思外,还有另一层意思,即自豪。如为伟大祖国而骄傲,为取得伟大成绩而骄傲等。人是有感情的高级动物,喜、怒、哀、乐、愁是人的感情外露。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中取得了成绩和胜利。
出处
《社会科学》
1984年第2期5-6,共2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