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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品广告的民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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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品广告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发展,其市场调节作用日益显著。许多企业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和路牌等广告形式,为自己的产品打开了销路。但是,也注意到,我国目前有些商品广告内容过于渲染,严重失实,甚至违反社会公德,侵犯他人合法权利。任其发展,就会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使公众对商品广告产生不信任的心理。为此,要加强我国商品广告的管理。其中,对广告的民法调整,是广告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
作者 周林彬
出处 《社会科学》 1984年第11期47-48,46,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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