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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严肃处理三康庙煤店擅提煤油销价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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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赣州市煤炭公司对三康庙煤店负责人违反物价政策和纪律,擅自提高煤油销售价格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去年九月份,市石油商店分配给三康庙煤店计划民用煤油两桶计重620斤。该店负责人雷博新同志,不顾国家物价政策,擅自提高煤油销售价格,零售价由每斤0.39元提为0.
作者 罗茶生
机构地区 赣州市商业局
出处 《价格月刊》 1984年第4期18-1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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