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迄今,我国几乎所有政治经济学教科书都把资本主义生产看作“最发达的商品生产”、“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商品关系自身发展的顶点”(参见蒋学模,徐禾以及南方十六所大学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教材)。我们认为,这种提法值得商榷。“资本主义生产是商品生产的最高形式”、“顶点”的提法,如果是指资本主义商品生产是商品生产发展过程的最后一种历史形式,那么社会主义还要大力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又该作何解释呢?这似乎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原意。关于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形式,马克思的《资本论》和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著作都有精辟的论述。他们指出:商品生产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但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都表现为“简单商品生产”的形式,只是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商品生产才“成了统治的形式”。整个资本主义社会的财富表现为“庞大的商品堆积”,个别商品成为它的“经济细胞”或“元素形式”。对于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列宁曾在他的《民粹主义的经济内容及其在司徒卢威先生的书中受到的批评》一书中作了精确的概括:“根据马克思的学说看来,资本主义最重要的特征有两个:(一)商品生产是生产的普遍形式。……。(二)不仅劳动产品具有商品形式。
出处
《浙江学刊》
1984年第4期14-15,共2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