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南齐永明三年(485),吴郡富阳(今浙江省富阳县)人唐寓之聚众起兵以反抗南齐政权,先后占领新城、桐庐、富阳等八县一郡,成为南朝历史上一次颇为引人注目的重要事变。对这次事变的性质,解放后绝大多数的史学论著都归之为农民起义。然质诸史实,殊难苟同,故拟文以作商榷。(一) 农民起义是封建生产关系下阶级对抗发展到不可调和的产物。因此,衡量和判断农民起义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看其是否由地主阶级和农民阶级的阶级对抗所引起。唐寓之起兵的原因,是由于南齐政府的检籍。《南齐书》载:“是时连年检籍,百姓怨望……三年冬,寓之聚党四百人”起兵。《南史》载:“籍被却者,悉充远戍。
出处
《浙江学刊》
1984年第2期73-76,共4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