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从建设银行信贷特性谈起国务院〔1978〕102号文规定:“建设银行是管理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和财务,办理基本建设拨款、结算和贷款,进行财政监督的专业银行”。据此,建设银行的任务,大体可概括为“两管(管理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和财务)、三办(办理基本建设拨款、贷款和结算)、一监督(财政监督)”。说明它具有财政、银行双重职能。这次银行体制改革中,国务院《关于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出处
《南方金融》
1984年第6期8-11,23,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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