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科学技术进步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已融为一体,新的科技成果的采用已成为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满足社会消费和市场需求的主要手段。那么,能不能举办科学技术贷款,用信用资金支持科学技术的发展呢?本文拟对这一问题做初步探讨。科学技术贷款的范围信贷资金与财政资金性质不同,它的贷放以偿还为前提,并要求带来一定的利息收入,科学技术贷款也不能例外。这就要求贷款项目必须在资金的循环中补偿垫付的货币资金,还要带来一定的利润。科学技术的职能分为认识职能、社会职能和经济职能。
出处
《金融研究》
1984年第2期38-40,共3页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