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是我国银行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在这项改革中,首先要解决好强化中央银行职能的问题。本文拟就有关几个主要问题作些探讨。中央银行的性质和管理办法建立中央银行体制,必须首先弄清楚它的性质。虽然在国务院的决定中,提到"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未明确它的经济组织性质,但在同一文件有关加强信贷资金集中管理的规定中却清楚地指出,人民银行要掌握40%到50%的信贷资金,要办理财政金库存款和机关、团体等财政性存款,要接受各专业银行的存款准备金,还要向专业银行发放贷款等,这些都是办理货币信用业务的经济组织的固有职能。因此改制后的中国人民银行仍具有两种性质,一种是经济组织性质,这就是说人民银行仍然是经营货币资金的金融企业,不过它的业务对象不是企业和个人,而是各个专业银行和财政金库。
出处
《金融研究》
1984年第1期13-15,共3页
Journal of Financi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