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抽象——具体”的问题,随着对认识过程的深入探讨,越来越被理论界所重视,并且已经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了争鸣。但是关于“抽象”和“具体”的概念,在讨论中似乎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影响正确理解经典作家的论述,给解决理论问题带来困难。因此,有必要弄清马克思所说的“抽象”与“具体”概念的含义。 在思维过程里,“抽象”概念是指认识的一种初级状态或阶段。总的来说,它代表那些混沌的、不确定的、现象的和片面的认识,这种认识通过人的感情和理性,不断地丰富和充实自己,最终实现对自身的扬弃而达到具体的、本质的认识。当然,这还仅仅是“抽象”概念的抽象描述,它作为一个自身具体的概念,还具有下述特点:
出处
《中州学刊》
1984年第6期44-47,共4页
Academic Journal of Zhongzh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