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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务劳动属于私人劳动范畴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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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家务劳动是私人劳动还是社会劳动?我认为,由于所有制的变更,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家庭职能和作用的确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因而把家务劳动纯粹看作是个人私事是不妥的。但是,仅仅以此便断定家务劳动是社会劳动还是不够的,因为: 一,家务劳动者所从事的是一种加工性质的劳动,其加工对象、加工数量和产品,是由私人决定的。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其它劳动不同,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所决定。
作者 高健生
出处 《社会》 1984年第2期21-22,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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