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83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国营企业普遍实行利改税以来,在实际工作接触中,我们仍听到有些企业的领导、职工、教学工作者对利改税工作提出一些问题。例如:交利和缴税同样是把利润交给国家,为什么非要改个名称呢?为什么必须现在改,要求这么急呢?为什么一定要强调国家拿大头、企业拿中头、职工拿零头?
出处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84年第1期23-30,共8页
JOURNAL OF BEIJ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