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商品的实物形式”这一提法是否正确?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经济学界有个别同志提出了这样一个看法:正好象商品有使用价值与价值两重性,但决不能说使用价值与价值是商品的两种形态,决不能说使用价值是实物形态的商品,价值是价值形态的商品,决不能说使用价值是实物形式的价值,因此,"实物形态上的国民收入"虽然可以使用,但"这个名词本身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 我认为这一观点是值得讨论的。让我们看看马克思是如何使用这些范畴的。
作者 许善达
出处 《经济科学》 1984年第2期77-78,共2页 Economic Scienc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