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特区法制是建设特区经济的保障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经济特区法制建设的必要性当代世界上经济性的特区,类型甚多,名称不一,有的称自由贸易区、自由加工区、出口加工区,有的称自由关税区、自由港、对外贸易区、投资促进区;有的称保税仓库区、自由过境区、科学工业园区等等。但其基本特点均是在一个主权国家或地区内划出一定的区域,在对外经济活动中,采取更为开放的政策,以减免关税等经济上的优惠待遇,提供优越的、安全的可靠的投资环境,建立事权集中,高效能的领导管理体制,以吸引外资在此投资设厂、兴办企业,达到扩大劳动就业,增加外汇收入,开发当地经济和资源,繁荣本地区和促进国内的经济发展。
作者 王河
出处 《财经问题研究》 1984年第4期58-65,共8页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