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国家所有的城镇地产必须普遍实行有偿使用制度,这一观点已为多数人接受。但由于以往没有对此给予必要的关注,故这一制度不论从其理论基础上讲,还是从其实际的可行性上讲,都还存在着种种问题。本文准备就几个主要问题作些探讨。一地产使用费的价值基础城镇地产包括土地资源本身及土地开发投资。土地资源本身,即作为自然状态的土地,没有价值,也不是价值创造的源泉。但它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条件(生产资料),在经济活动过程中有独特的使用价值。土地投资,主要指为改良土地使其产生新的使用价值而投入的劳动(包括活劳动和物化劳动),这些劳动凝结在土地中,形成土地价值。因此。
出处
《经济研究》
1984年第10期65-67,共3页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