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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纺织品质量差价没有很好体现按质论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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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现行的商品价格,大多没有很好地体现按质论价的原则,而且往往是处理好了纵向关系,横向关系又没有摆平。以纺织品为例,纯棉布的等级品率和涤棉混纺布的等级品率国家都作了统一规定,涤棉布等级品率为:一等品100%,二等品95%,三等品85%,等外75%。除一、二等品等级差率相同外,三等和等外的等级品率,纯棉比涤棉分别高出2%和5%,这显然是很不合理的。涤棉布经过两次价格调整后,与纯棉布的比价已由1:2.4降至1:1.3左右,由于涤棉性能优于纯棉,消费者当然倾向于购买物美价廉的涤棉布。
作者 卢丽
出处 《价格月刊》 1984年第12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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