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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若干理论与我国农村经济的第二次飞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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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中所说的"土地所有制"是一种现实的经济关系和生产关系,而不是一种单纯属于上层建筑领域的"制度"或"权利"。在现阶段,我国农村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经济仍然是我国农村和农业中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基本体现。在吸取和借鉴资本主义农业发展中的成就的同时而努力消除资本主义的祸害,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一贯主张。当前我国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中任务之一,就是要警惕和阻击土地的私有化。《资本论》中科学地阐明了农业和土地的"粗放式经营"和"集约化经营"的概念。当前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在于进一步增加国家对于农村、农业和农民集体经济的投入,发展农村的生产力,努力实现在生产方式方面的变革和农村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而不是改变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
作者 许兴亚
出处 《海派经济学》 2006年第2期12-25,共14页 Journal of Economics of Shanghai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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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 1[德]马克思(K·Marx),[德]恩格斯(F·Engeis) 著,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 译.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 人民出版社,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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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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