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俄罗斯自向市场经济转轨以来,税收制度经历了由激进到震荡再到逐步完善的过程。在照搬和仿效西方税制建设十多年以后,俄罗斯在新一轮税制改革中开始更加注重结合本国国情进行税制的安排。2004年俄罗斯重新开征农业税,并在农业税与传统普通税种之间采取了农业企业和农户自愿选择的制度设计,实行农业税单一比例税率,简化了征管,体现出其独到的特点。新的农业税制,将大大提高征管的效率,有效促进俄罗斯农业的发展。同时,俄罗斯上述做法对于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农业税制改革,也必将产生有益的启示。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2005年第1期53-56,共4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