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浙、皖、苏、赣“省管县”做法和经验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浙江作法:结合省情,独具特色。第一,财税合一,分级管理。浙江省实行省管县财政体制,以九十年代初期撤地设市为分水岭,在未撤地建市之前,所谓的省管县,还是通过行政公署代管形式, 和全国其它地区没有多大差别,撤地建市之后,财政拨款与结算由省直接对县(市)。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2005年第7期27-27,共1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