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代是封建王朝营造法集大成者,其建筑质量保障制度主要是通过"保固制度"来实现的,"保固制度"系酌量建筑工程大小,根据工程做法的不同,分别确定保固期限,其与维修保养制度和备案制度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作为纽带和备案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紧密配合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建筑质量保障制度体系,该纽带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合理性和适当性,其重在以果推因,施以严刑峻法,监管者责任与营造者行政责任连带,"赔偿"、"赔缴"、"赔修"、"赔补"、"独赔"、"代赔"、"摊赔"、"分赔"、"追赔"、"连带赔"、"免赔"等为数众多的赔偿方式相结合殊值我国现代建筑质量保障制度借鉴。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S1期177-182,共6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