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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税改革后乡镇财政职能如何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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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4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为支持农业发展、鼓励农民增收、减轻农民负担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在税收方面,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直至取消。这些政策促进了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广大农民倍受鼓舞,但在农业税征收机构保留不变的情况下,如何进一步转变职能,转移工作重心,就成为乡镇财政部门不得不面对的一个新课题。本文结合遵化市的实际情况,谈谈今后乡镇财政职能转变的一些对策思路。
作者 王宏雁
机构地区 遵化市财政局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2005年第2期50-51,共2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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