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增值税具有税负转嫁和生产地征收两种性质,同时我国的分税制财政体制中对增值税税收收入实行固定比例分享办法。三者结合形成了一种财富转移机制,促使社会经济资源由中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由农村向城市集中,加剧了中西部地区同东部地区、农村同城市发展差距的拉大。本文分析了1994年-2003年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增值税税收收入、最终消费额和国内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重情况,该比重的变化证实了财富转移机制的存在。对此,应改变增值税分享公式,促进地区平衡发展;改革“城市财政”的财政体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2005年第8期32-35,共4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