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应在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前提下,参照明确划分省以下政府间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责权和财政支出责任的模式,统一调整省、市、县(区)级地方政府的管理责权,改变省级政府过多地包揽基层地方政府的经济社会事务管理责权的现状,并相应地调整地方财政支出责任的纵向配置;改变省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种类过多、覆盖范围过宽的问题,将与基层关系密切的经济社会事务相对应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一律以规范的方式下划到县市;对于各级政府共同承担的公共事务,根据各方受益程度和基层财政承受能力来确定合理的分担比例,规范省以下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格局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纵向上形成划分科学、责权匹配、集散适度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新模式。
出处
《地方财政研究》
2004年第1期18-21,共4页
Sub National Fiscal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