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行政裁判制度作为行政法中的一项制度已在世界各地普遍建立 ,行政裁判在长期实践中 ,为及时、有效地解决大量的民事纠纷 ,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立法的欠缺 ,在实践中存在行政裁判效率低下 ,办事拖拉 ;行政机关自创程序 ,各自为政 ,各行其事 ;办案人员与当事人进行不正当接触 ,滥用行政裁判自由裁量权 ,枉法裁判等等丑恶现象。再加上目前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道德水准参差不齐 ,很多人缺乏公仆意识监督机制没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更加剧了行政裁判运作实施中的腐败、低效和不公正。我们应当结合我国实际 ,借鉴国外经验 ,进一步完善我国的行政裁判制度 ,使行政裁判制度法制化。
出处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北大核心
2002年第S1期191-192,共2页
Journal of Shanx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