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开始启动的新一轮地方机构改革 ,理应适应新形势的客观需要 ,寻找新的途径和突破。依法治国指导下的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 ,离不开地方政府机构改革成功的保障。历次机构改革难以淡出“精简与膨胀”这一往复循环的怪圈 ,至为关键的原因就是没有将机构改革纳入法治化轨道。反思其道 ,实现机构职能、编制和行政程序的法制化与规范化成为地方机构改革之势所必然。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0年第4期76-82,共7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