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渝中区公安分局从 1997年 9月起,抓紧做好刑侦工作改革的前期准备工作;1998年4月,试行《关于改革和加强刑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时调整刑侦警力布局,规范理顺刑侦工作运行机制;2000年初,撤销原来刑警队的建制,成立刑事警察支队,下设9个大队,从加强“所队结合”和发挥基层派出所“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的角度出发,在各派出所设立刑侦队,将刑侦警力向派出所延伸,新的刑侦体制正式建立。实行侦审一体化是刑侦工作发展的方向,但由于目前有关条件尚不成熟,仍采取保留预审科、侦审分离办案的方式,本着积极稳妥、分步实施的原则,将侦审合一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暂时保留预审部门;撤销分局预审科,将预审员合并到刑侦办案部门,咸立审批科;撤销审批部门,完全实行侦审一体化。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0年第3期22-24,共3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