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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当前农业税费制度改革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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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当前农业税费改革的不同思路及评价。 1.建立“农业收益所得税”。持这种观点的同志,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主张只对从事农业生产或经营的纳税主体的收入征收农业收益所得税,不考虑耕地状况、农产品品种及其产量,取消现行的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耕地占用税。
作者 吴菊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1999年第55期35-36,共2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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