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我国传统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 1.超前的保障与经济发展水平相悖,影响市场经济正常运行。我国传统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四个方面的内容: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优抚。这四个方面的内容可归结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社会保险,它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第二层次是有关福利和津贴项目,旨在保证国民生活水平,它是社会保障的补充内容;第三层次是只有在国力强盛情况下方可涉及到的较高层次的保障项目,如义务教育、职业培训、付薪休假等,是社会保障的间接内容。目前,就财力、物力而言,我们国家还是一个综合国力较弱的发展中国家。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1999年第80期24-27,共4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