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改变“上级”观念。作为旧体制下的国有企业,每个企业都有一个上级,就是某一政府部门。所以,企业的命运,企业管理者的命运掌握在这个上级手里。企业要听命于上级,服务于上级,对上级负责。 国有企业改制以后,政府不再是企业的上级,政府也不能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那么,企业听从于谁?向谁负责呢?企业的“上级”是谁呢?上级就是消费者和股东,为消费者提供适宜的商品和服务,为股东提供红利,消费者和股东的意志就是“上级”的意志。从企业都必须服从的角度讲,消费者、股东同政府一样,都是不可得罪的,得罪了就要吃苦头。不过两个上级也有区别。政府作为上级是惟一的、可识别的、有些政府宫员也在收取控制权股益,因此是可以收买的。而消费者、股东这个“上级”是分散的、不易识别的。
出处
《经济研究参考》
1999年第56期17-20,共4页
Review of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