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及其组织的违法和犯罪行为
出处
《理论学刊》
CSSCI
1999年第6期24-24,共1页
Theory Jour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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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何掌握扰乱社会秩序罪中的“严重损失”?[J].人民司法,1992(10):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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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洪春.聚众犯罪浅探[J].人民检察,1998(7):11-13. 被引量:1
-
3李卫海.反邪教的宪法依据[J].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8(1):82-83.
-
4郭保忠,张丽琴.浅谈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的重要性[J].黑龙江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0(1):32-33. 被引量:2
-
5王雪飞.受贿财物退还、上交的数额认定[J].法制博览(名家讲坛、经典杂文),2012(10Z):170-170.
-
6李钧德.上访该不该被判刑 河南省唐河县五名上访村民被判刑的调查[J].瞭望,2003(14):44-47.
-
7许美.风险社会中网络谣言的刑法规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52(S5):51-55. 被引量:1
-
8王汰澈.“为民请命”者受罚记[J].乡镇论坛,2001,0(8):34-34.
-
9江忠三,郭峰.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亟待从立法上解决的六个问题[J].律师世界,2003,0(1):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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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世焕,边江.来之不易的“农民上访无罪”[J].瞭望,2001(49):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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