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宗教是人类的一种文化现象。宗教与犯罪是互相影响、互相作用的。宗教可以成为犯罪产生的原因,即宗教犯罪化;宗教可以是犯罪预防对策,即宗教信仰道德化;宗教亦可用作矫正犯罪的辅助手段。宗教具有规范控制社会思想行为的功能,在一些国家,宗教仍是主要的社会控制力量。宗教教化的功效有其局限性,但其作用的范围却比一般教育广泛。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9年第6期47-49,69,共4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