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务快速反应机制主要是指公安机关及其队伍在快速反应中相互联系和作用的制约关系及其功能,是形成统一指挥、信息共享、各警种配合、快速反应的动态体系。建主警务快速反应机制是公安工作改革的重要内容。完备的警务快速反应机制体现了城市的现代化和社会进步,标志着警务工作发展到了新的阶段;把打击与防范有机地连结起来是适应社会治安动态化的必然选择;为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提供了重要的实现形式,给治安工作社会化注入了新的活力;其能力是现代化条件下衡量警务实力和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9年第6期57-61,共5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