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是实施治安处罚的主要法律依据。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呈现诸多与治安工作不相适应之处。其实体部分的主要问题,一是处罚设定少;二是在新《刑法》中列举的属公安机关管辖的罪名中不够刑事处罚而需要予以治安处罚的违法行为在此条例中没有设定,缺乏衔接;三是其中有些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该删除。其治安处罚程序部分的主要问题是缺少地域管辖、立案程序、告知程序、听证程序等,均应加以修改和完善。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1999年第5期89-91,共3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