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 国际强 行法的角 度来探讨 人权的 国际 保护 问题 。国 际强 行法 作 为国 际 法律 体系 中 的最高位规 范,任何 国家条约 行为和 国家合同 行为均不 得违 反; 西方 国 家频 频以 人 权问 题为 借 口指 责 中国,并借此 对中国实 行制裁。 然而,他 们却从来 不指出 自己 所 依据 的法 律 规范 ,只 是指 出普 遍 的、笼 统 的人权保护 。笔者认 为,普遍的 、笼统的 人权国际 保护原 则 不属 于国 际 强行 法规 范, 只是 在 某些 具体 的 人权保护领 域才存在 国际强 行法规范 ,因此不 能以普遍 的、笼统 的人 权 国际 保护 为 由随 意对 他 国进 行 指责、制裁, 甚至干涉 他国内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1999年第3期51-55,共5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