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甘肃省,目前执法环境还没有达到一个十分理想的状况。优化我省执法环境必须处理好几个方面的关系。首先,局部经济利益的增长、局部的发展不得损害我省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的大局;其次,在采取措施支持本地经济建设的时候,要坚持依法办事;再次,要不断完善对执法工作的监督机制,但不能使执法监督不正当地干预或影响执法工作;最后,执法机关要优化内部执法环境;强化自律机制,同时必须克服外部执法环境中各种不良要素。
出处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1999年第2期56-60,共5页
Journal of Gansu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