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国际信托关系的法律适用作了概括性的比较分析。作者在文中提出:国际信托关系的法律适用应坚持意思自治原则、独立性原则和分类分割原则;并在分类分割原则的指导下,对不同性质的信托进行分类,对同一信托的不同方面进行分割,系统地比较分析了英美法系国家关于不同类型的信托的有效性、信托文件的理解与解释以及信托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适用规则,全面探讨了解决国际信托法律冲突的有效途径。
出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1999年第5期18-24,共7页
Journal of He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