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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城镇私房买卖“过户登记”的法律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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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审判实践中,城镇私房买卖纠纷的起因和争议的焦点往往表现为:当事人订立了买卖合同,但未办理过户登记,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关于城镇私房买卖“过记登记”的法律性质,理论界有要式合同说,广义要式合同说,物上债契约说等。笔者认为城镇私房买卖过户登记是履行买卖合同的方式,是一种物权行为。
出处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1999年第5期85-87,共3页 Journal of He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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