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建设, 是一个打破旧道德创立新道德的过程。基于古老原则、秩序系统与社会变迁冲突而形成的道德多元化趋势, 带给社会许多不安因素, 构成对传统道德价值观念的威胁, 也受到传统道德观念的顽固抵御。律师业在此阶段, 既广泛受益于新道德的积极支持, 也难避旧道德残余的侵害, 这是阻碍律师业健康发展不可忽视的问题。当今, 律师业需充分利用现时代机会,
出处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5期73-77,86,共6页
Science of Law:Journal of Nor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