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往流行的“两权分离”理论,割裂了所有权内涵的统一性,将经营权实际上等同于控制权,从而使“两权分离”实质上变为所有权与控制权相分离。这不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现代企业制度的权利结构应由四要素即所有权、控制权、治理权和经营权所组成。其中,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而所有权与控制权相统一。国有企业应按这一原则实施改革,既有利于经营者自主、灵活地开展企业的经营和管理活动,又能保证所有者对企业运营过程和绩效进行控制和监督。
出处
《理论与现代化》
1999年第3期20-23,共4页
Theory and Modernization